武汉警方启动窗口“靓起来”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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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20日10:39 湖北日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孙滨、通讯员李军报道:武汉警方昨启动公安窗口“靓起来”工程,为市民到窗口办事提供“阳光作业”。 窗口单位包括各级公安机关值班室、接待室、交警队、刑警队、巡警队、派出所、车管所、出入境管理办证室、边防检查站执勤现场、信访办和办证中心。 根据规定,窗口单位由民警负责接待工作,不得出现空岗或由非警务人员替代;接待群众报警、求助、咨询的民警,要及时处理或办理移交手续,并向群众说明情况。此外,窗口民警不能在执勤期间吸烟、饮食、闲聊或进行娱乐活动,更不能索取和收受贿赂。凡违犯者,一律予以辞退或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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