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将实行“4050”就业援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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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20日13:52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刘扬) 本市将建立“4050”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援助制度,帮助男50岁以上、女40岁以上的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4050”人员是指男50岁及以上、女40岁及以上,有劳动能力,愿意从事本人力所能及工作的本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为了帮助这些人员实现再就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新近发布了《关于建立“4050”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援助制度的通知》,而实施再就业援助制度 各社保所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政策培训或职业指导;向“4050”就业困难人员推荐两次就业岗位;对有培训要求的人员提供一次免费技能培训。在日常援助活动的基础上,根据“4050”人员的实际情况,设计并实施针对个人就业难点的援助组合方案,在一定时期内循序渐进地向“4050”人员提供“一对一”的职业指导、求职技巧和短期职业训练、岗位推荐、职业培训等多层次服务,帮助“4050”人员逐步提高就业能力。凡经过3个月的日常和重点援助,推荐就业岗位达到5次以上仍未再就业,经职业素质测评确属就业困难且符合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4050”人员,社保所可根据本人意愿安排进入社区公益性就业组织进行“托底”安置。 对于人户分离的“4050”人员的再就业援助,原则上由其户口所在地社保所通过灵活的方式实施。如“4050”人员提出就近享受再就业援助的要求,其户口所在地社保所应向居住地社保所提出异地再就业援助申请,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由居住地社保所提供就业服务信息,户口所在地社保所负责或委托居住地社保所组织安排“4050”人员享受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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