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质监五项措施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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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20日14:25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本报讯 近年来,我省质监部门充分发挥质量管理、质量监督、标准化、计量、认证等职能,为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近日,省质监局又出台五项措施,进一步加大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扶持和监督。 ———深化“四清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对现行涉企收费项目进行再次清理,企业对不符合规定的收费,一律拒付。实行收费明白卡制度,坚决严肃查处有不公正、不 ———强化制约和监督,保证技术机构的公正性。为避免重复抽查,加重企业负担,省质监局做出明确要求,对国家监督抽查的产品,地方6个月内不得另行重复抽查;对上级监督抽查的产品,下级3个月内不得另行重复抽查;除有产品质量抽查不合格的企业外,对同一企业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每年不得超过两次。 ———严格规范学会、协会、中介机构涉企行为。中介组织的各种涉企活动,一律实行备案制;中介组织不得向企业拉广告,收取赞助费。 ———结合锅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特点,给予非公有制企业政策和技术管理上的扶持,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对非公有制企业搞好“三引导”、“三服务”。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生产,依法销售;依法捍卫自身权益;引导企业推广原产地域保护,积极打造“四川造”产品。 (本报记者孙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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