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及六区计生工作受省府表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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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21日09:01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黄明钢实习生齐薇薇通讯员洪墨和晓峰)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省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获悉:深圳市及六区均因计生工作成绩突出,被省政府授予“广东省2002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先进单位”称号;深圳市计生办、龙岗区计生局、宝安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福田区华富街道办事处、罗湖区翠竹街道办事处等5个单位和胡兴照等6名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分别被授予“全省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和“全省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 去年我市户籍人口管理有了新突破。作为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市计生办出台了10项改革方案。通过改革,我市建立并完善了“以现居住地为主”的计划生育属地管理体制,将计划生育工作纳入镇、街道和村、居委的管理范围。取消户籍人口一孩《生育服务证》审批手续,凡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可以自愿选择生育第一孩的时间。 国家计生委提出的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同考核”的要求,在我市得到认真落实。我市调整流动人口管理范围,将20至49岁的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作为重点关爱对象,建档立卡,纳入日常管理和服务。 我市在育龄群众中积极稳妥地开展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工作,积极开展妇女生殖系统常见病的普查普治工作。2002年,对户籍人口已婚育妇进行妇女常见病、多发病普查普治达242357人次,占应查人数的70%。 全市取消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处罚、行政收费及各种保证金和抵押金,对往年收取的计划生育保证金给予退还。到9月底,已清退金额达1000多万,占应清退金额的92%以上。 2002年度,我市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率达98.7%,比省下达计划提高了2.7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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