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拟任干部进考场 法律考试不合格不予任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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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21日11:39 中国新闻网 | ||
![]() ![]() 点击此处查看更多图片 【北国网讯】2月18日,38名新一届沈阳市拟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参加了由沈阳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法律知识考试。根据《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凡提请人大依法任命的人选,都要进行法律考试,对未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不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万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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