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将出台11项法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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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21日13:31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福州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获悉,在今后5年里,福州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将立法48项,其中今年内将安排制定7项法规草案、修订4项法规,内容涉及城市管理、物业管理等老百姓所关心的热点问题。 据了解,今年常委会将制定《福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若干规定》、《福州市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若干规定》、《福州市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福州市流动人口管理办法》、 修订《福州市市容卫生管理办法》、《福州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福州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和《福州市统计工作管理条例》等4项法规。 另外,福州市人大常委会今年还将对公共客运汽车管理、遗体捐赠、校园安全、劳动就业、土地储备、城市公房管理及房屋租赁等立法项目开展调研。 对一些关系民生的法规的实施情况以及企业欠薪、药品监督等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福州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将重点监督检查。 (钟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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