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滩画报:警惕“多数人”的隐性暴力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21日13:56 外滩画报 | ||
曹林 最近,江苏泗阳县公选“最不满意官员”的措施引起舆论的关注:县政府推行在全县对执法部门及其所有“官员”举行大规模公开投票,选出“人民不满意的执法单位”和“人民不满意的执法官员”。结果两个单位和9名官员以“高票当选”,随后县政府专门召开有全县两千余名官员参加的会议,当众公布评选结果和处罚决定。 看到泗阳各行业群众的如此激情和如此的“民主”盛况,笔者不禁有种担心:这种“民意的尊严”如果缺乏有效的制约,就会形成利益分配和决策中的“多数人的暴力”。 苏格拉底是在城邦的“民主制度”下被公众的“民主激情”判为死刑的,还有法国大革命中的丹东、罗伯斯庇尔、圣鞠斯特,也是被“多数人的暴力”剥夺了生命。再看文革中,又有多少专家学者在“多数人的暴力”的批斗中低下高贵的头或被迫害致死——看到泗阳的“民众评议”,这些历史一古脑儿涌到我的思考中——如果“最不满意”评选操作不慎,确会有一些无辜的官员会在“多数人的暴力”下也许可能终结自己的政治生命的。 让民众来评出“最不满意官员”,实质就是把官员行政能力的考查主体由“上级”下放到“下级”,这是否就是进步呢?并不尽然,如果说绝对的考察权在“上级”手上,会滋长官员的“政绩工程”意识,用假象去“迷惑”上级,捞取政治资本;如果“考察权”在“下级”公众手上呢,就会培养官员的“媚众”心态和“政治做秀”本领,用假象欺骗盲从轻信的非理性大众——两个“极端”都是官员不健康执政心态的温床——而“多数人的暴力”就蕴藏在这种“媚众”的祸水中。 试想一下,如果有哪个官员平常秉公执法,铁面无私,惩治恶行毫不留情,打击坏人雷厉风行,他的行为会得罪多少参加评议的“民众”呢?如果哪个官员只是专职于自己的职责而不善“媚众”不善“表演”,多少人能够清楚地发现他的“满意度”呢?如果哪个官员的“制度创新”的能力很强,但“新”得让公众不能理解不能接受甚至招致敌视的态度,那么,谁又会“满意”他呢?在这些情况下,当选“最不满意”是非常可能的,但这样对他们的评价并提些处罚公平吗?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但如果缺乏足够的引导和约束,这种“雪亮”会变成一种偏执,一种没有方向的自负。相对于评比“最满意”的和气与友善,“最不满意”这种不留情面的极端形式更能够暴露“多数人”的狭隘、自私、盲从和暴戾,所以建立在“多数人”压过“少数人”狭隘数量之上的举措就会很容易地走进片面和偏狭的陷阱中。 “上级”评议,官员面对的是“一个人”,“公众”评议,官员面对的是“一群人”,这“顶天”的压力和“立地”的责任互相补充下才能真正起到足够的监督作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监督力量在博奕的张力中才能避免“一个人”的片面和“一群人”的片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