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提高“低保”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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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21日14:10 江南都市报 | ||
大江网讯 记者陈明华、实习生周斌报道:今年我省低保金要分类发放,同时低保标准也要适当提高,设区市不低于120元,县(市、区) 不低于100元,低保对象月补助经费不少于25元,力争全省低保对象人均月补差在50元以上。这是昨日从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据透露,规范管理是今年低保工作的重点,在低保金的发放上,今年开始实行分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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