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劳教机关出台“十不准” 违规违纪丢饭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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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21日14:25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黄秀丽) 不管是殴打劳教人员,还是纵容、默许他人殴打劳教人员,劳教干警都将丢掉饭碗,这是市劳教局最新出台的“干警职工十不准”中规定的。昨天,北京各劳教所所长带头签下了“承诺书”。 “十不准”包括:不准殴打或者纵容默许他人殴打劳教人员;不准为劳教人员购买、传递违禁品,不准向劳教人员及其家属传递影响所内安全稳定的各种信息;不准利用劳教人 据市劳教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和以前的制度相比,“十不准”加大了对违规违纪者的处罚力度,直接和“饭碗”挂钩,体现了“从严治警”的方针。比如第一条就规定,对于殴打和纵容、默许殴打劳教人员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对于违反第二到第十条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开除;对于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将从严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从即日起,首都劳教系统从局长到基层劳教所的干警职工,都将层层签订“承诺书”。为了保证群众和劳教人员家属对劳教干警进行监督,该局还公布了监察部门的举报电话:8350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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