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改革行政审批制度 三年减少审批500多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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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21日14:49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京2月21日电(记者奚彬吴永)江苏省积极转变政府职能,3年来共减少省级行政审批573项,13个 省辖市中,除有地方立法权的市仍保留部分自行设立的必要审批事项外,其他各市自行设立的审批事项均已基本取消。与此同 时,为了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全省所有的地级市和55个县区都设立了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或便民服务中心。 记者从江苏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自2000年至今,江苏先 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江苏省对省级设定的审批事项实行“先清场,再入场”,凡没有合法依据的审批事项一律取 消,确需保留的,需向省政府专题报告。最后,仅保留了涉及社会管理、公共安全、国有资产管理、安全生产等确需保留的少 数审批事项。 江苏省还注意将削减审批事项与创新审批机制相结合。各地各部门在改革中,都进一步规范了审批行为,对保留的审 批事项,严格规定了审批内容、明确了审批条件,减少环节、简化手续、限时办理、规范程序,建立起规范高效的审批运行机 制。同时,不断强化对审批行为的监管,建立和完善了审批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对事关公共利益的重大审批事项,实行听 证制度;对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的审批事项,实行专家审查、咨询制度。同时,还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起审 批过错责任追究制,对部门领导和审批人员定期进行责任检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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