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将专项整治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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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21日19:59 新华网 | ||
新华网济南2月21日电(丁锡国刘鑫)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司长张鲁风21日在这里表示,今年,建设部将开展 专项整治工作,解决当前工程建设领域广为社会关注的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近些年来,拖欠工程款的问题愈演愈烈,引发了许多企业拖欠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工资的问题,给社会稳定带来影响和 隐患。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到2001年底,全国建筑业企业 张鲁风在此间召开的全国建筑市场与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会议上说,解决这个问题,必须采用法律的、经济的和必 要的行政手段,实行综合整治。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应重点先解决好房地产企业和政府投资工程拖欠工程款的问题。建 设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解决的措施,报国务院批准实施。在新的规定未出台前,各地应先抓好三件事:第一,鼓励企业 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二,认真贯彻《建筑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顿 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通知》,凡是资本金不落实或是已完工程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一律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第三 ,要按照有关规定,对违反合同约定拖欠工程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资质年检中予以降级或者注销资质证书。 张鲁风说,解决建设领域工程款拖欠问题还要大力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建立市场信用约束机制。房地产项目应全面实 行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凡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由担保人代其支付。担保人可依法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 他说,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还应推行承包商分包工程付款担保,实行总承包企业对分包企业工资支付连带责任制,凡分 包企业拖欠民工工资的,由总承包企业负责对分包企业所属民工直接支付工资。为此,建设部将作出规定,今后分包工程要使 用成建制的劳务企业,禁止包工头承接工程或分包工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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