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环境污染治理目标对策达国务院批复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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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21日22:14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2月21日电(记者潘善棠)21日,由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计委等部门联合组成的国家环保检查团结束 了对北京市三天的环保检查。在联合检查总结会上,国家环保检查团团长、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指出,1998年以来, 北京市政府较好地完成了国务院批复的《北京市环境污染防治目标和对策(1998-2002)》规定的各项措施及重点工 程项目,污染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基本上达到了国务院批复的要求。 检查团在北京市三天的检查中,重点围绕《目标和对策》中规定的各项目标及国家计委批复的37项重点治理工程, 先后通过集中听取了北京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汇报,现场交流、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后认为: 1998年以来,北京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到2002年,市区空气污染指数二级和二级以上的 天数达到了203天,占全年天数的55.6%,比1998年提高了50%;市区主要大气污染物年均浓度与1998年相 比全面下降。其中二氧化硫下降44.2%,氮氧化物下降10.5%,一氧化碳下降24.2%;只有总悬浮颗粒物变化不 明显,但除春季风沙期污染上升外,其它季节颗粒物污染已有所缓解。主要饮用水源水质符合国家标准,城市噪声水平总体隐 定,全市生态状况逐步改善。 根据国务院批复的精神,国家计委批准北京市实施与《目标和对策》相匹配的总投资466亿元并补助国债资金60 亿元的37个重点工程项目,工程执行情况总体良好,除个别项目因客观原因外,其余项目已保质保量地完成。(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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