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桥梁——检察机关与人大代表联系工作扫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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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22日17:58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2月22日电题:构筑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检察机关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工作扫描新华社记者邬焕庆 记者日前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人大代表联络处采访时,看到工作人员正在对已办理完结的人大代表的建议案进行 归档整理,一份标为“对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165号建议的答复”公函引起了记者的注意: 2002年3月,正是全国“两会”召开之际,来自武汉钢铁集团公司的九届全国人大代表雷新泉等人向大会提出了 制定一部全国性的预防职务犯罪法的议案,并详尽论证了立法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对立法的总体框架、基本原则、具体内容提 出了构想。 这份议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转到高检院后,有关办事部门对此十分重视。一方面,积极向全国人大有关部门提 出立法建议,陈述立法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并在自己的职能范围内推动这项工作;另一方面,认真开展调研论证,组织科研机 构和专家学者进行深入探讨,并组织力量编译出版国外研究腐败立法的有关资料,进行系统研究,为预防职务犯罪立法做好相 关准备。在此基础上,高检院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地方人大开展有关预防职务犯罪立法的调研、论证和起草工作,及时总结推广 地方性预防职务犯罪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经验。 之后,高检院有关部门又将建议的办理情况及时反馈给了建议人雷新泉代表。雷代表非常满意,对高检院认真负责、 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给予了高度赞扬。 事实上,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地方各级检察机关从坚持宪法原则、实践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的高度出发,自觉接受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虚心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紧紧依靠人大代表的支持,不断加强和 改进检察工作,有效地维护了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五年来,检察机关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工作开展得扎实有效,赢得了代 表的充分肯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在人大代表的监督和关爱下蓬勃发展。 据统计,1998年以来,高检院有关部门已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170余件、全国政协委员提案70余件。统计 显示,对于办理情况和答复意见,代表和委员们的满意率达到95%以上。 数字是枯燥的,但数字背后又体现了各级检察机关为此付出的真诚和努力。五年来,“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已 成为各级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努力办好人大代表建议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也是在2002年“两会”期间,来自山东省乐陵市的九届全国人大代表苏寿堂提出了“进一步加快司法体制改革步 伐,适应我国加入WTO的需要”的建议。高检院对此十分重视,很快组织力量进行调研,在认真研究论证的基础上,于2002 年10月制定下发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检察机关应对工作的指导意见》。此意见对检察机关及时应对 加入世贸组织后的新形势,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起到了明显的指导作用。 为方便代表监督,更好地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工作,五年来,高检院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同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代表联系接受监督的通知》、《关于加强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联系的若干意见》、《同全国人大代表联系工作管理办 法》、《改进和加强同全国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措施》等一系列规范与人大代表联系工作的文件,把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的受理、分办、办理、审查、答复等各个环节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使整个办理过程都有章可循。 2003年春节前夕,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杼滨在福建省慰问基层检察人员期间,分别邀请九届和十届全国人大 代表座谈。春节刚过,韩杼滨检察长又在深圳与部分九届和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座谈,强调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加强和改进检 察工作。几年来,韩杼滨检察长每到一地,都要走访人大代表,与代表座谈,征求代表们对检察工作的意见。 曾连任一至九届全国人大代表、近日又当选为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山西省平顺县西沟村党支部书记申纪兰,日前在 写给韩杼滨检察长的来信中说:“高检院领导作风扎实,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我非常赞成这种做 法。作为一名老人大代表,我要主动学习法律,带头遵纪守法,积极支持、帮助检察机关做好工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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