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立案机构明确三项职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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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23日10:31 法制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徐来)立案、信访及审判工作流程管理三项基本职能,是当前人民法院立案机构的主要职能。进一步规范的立案机构将在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中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和《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结合各地法院立案工作实际,正在举行的全国法院立案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当前人民法院立案机构应承担的三项职能:一是对各类刑事、民事、商事、行政等一、二审案件和执行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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