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评论:城市应重申外地人的权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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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24日16:05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南方有座城市宣布:它以全国两百分之一人口创造了全国十八分之一税收。仔细一分析,原来是以全国两百分之一的户籍人口创造了全国十八分之一税收(户籍人口650万,占全国13亿人口的两百分之一),把那些没有该城市户口的外地人排除在外。事实的真相是:该城市以全国一百三十分之一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1000万,占全国人口一百三十分之一),创造了全国十八分之一税收。 像我这样的每个月在给该市纳税的外地人就给排除在外了!谁叫我没有该城市户口呢!我每个月在该城市交纳个人所得税,我每月交纳利息税,我每月在外面请人吃饭在向政府交税,我买的房子100多万元也给政府交了很多税,怎么“我”不见了?我每个月要办暂住证的费用,我的孩子上学要交奇高的借读费,我的孩子考大学要回老家去,而那里的分数线要比我现在交税的这座城市高100多分,我的孩子只能上差的大学,我的公费医疗没有,我的社会保障和失业保障没有。但我的一切公民义务都没有减少。1954年宪法里的迁徙自由在1978年的宪法里消失了,到现在也没有恢复,结果是迁徙自由不是权利,外地人迁徙过来不受保护,没有本地人的权利,但义务却没见减少。结果呢,像东莞、深圳等外地人多过本地人的地方,外地人交税的义务一样没有少,而像社会福利等权利却没有,结果外地人在当地没有归属感、参与感,难免没有主人翁感,像浮萍一样。 世界上没有天生的城里人也没有天生的乡下人。我们希望迁徙自由可以写入宪法,一切违反迁徙自由的地方法规都要废除。我们希望所有的中国公民可以当他在一个地方居住工作一定的时间(比如5-7年),有个人所得税的交纳记录,而且没有违法犯罪记录,他就可以成为当地的居民,可以享受当地居民的一切福利和政治权利。重申外地人的权利,重申中国公民的权利,让迁徙自由写入宪法是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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