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安现役部队 出台“四项规定” 落实“五条禁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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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25日11:14 河北日报 | ||
本报讯(张光卿)连日来,我省公安现役部队全体官兵以学习省委领导指示精神为契机,认真展开讨论,出台了“四项规定”强化工作力度,掀起了贯彻落实“五条禁令”的热潮。 “四项规定”的具体内容是:一、严禁违反枪支管理规定,违者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干部予以撤职并退出现役,士兵予以除名; 据了解,公安部发布“五条禁令”,特别是省委书记白克明的来信转发至我省公安现役部队后,我省公安现役部队按照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内部管理八项措施的要求,针对队伍状况和内部管理情况,迅速开展了一次集中排查整治活动:查领导班子存在的重点问题,看领导班子是否团结,是否有凝聚力、战斗力;查部队管理上存在的问题,看是否严格执行部队的条令、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是否有措施,措施是否落实,是否存在软、松、宽的现象;查不符合“五条禁令”及有关纪律作风方面的问题,看有无自我约束不严,经常酗酒、酒后驾车、酒后闹事、爱打麻将、参与赌博、纪律作风散漫的问题和重点人员。对存在的问题,他们以基层科所队为单位逐条进行梳理,制定整改措施;对重点单位和重点人员,各级领导分包到人,层层签订责任状,保证了“五条禁令”的严格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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