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看病有了指定医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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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25日16:35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通讯员陈亚伟)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宣布,已确定包括北京博爱医院、协和医院、同仁医院、天坛 医院、宣武医院等医疗机构在内的75家医院为失业人员指定医疗机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求各指定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失 业人员医疗补助有关规定,严格实行首诊负责制,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为失业人员提 供优质、快捷、方便的服务。 本市去年出台了《关于加强失业人员医疗补助金管理的通知》,决定对失业人员实行定点医疗制度。要求各区县劳动 保障部门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2家至4家医院作为本区、县失业人员就医的指定医疗机构,向失业 人员公布。失业人员可从中再选择1家至2家指定医疗机构就医。失业人员就诊时应主动出示《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各指定 医疗机构实行统一的失业人员专用处方。本市的失业人员在指定医疗机构看病时,医院必须在门诊处方上加盖“失业”章。对 未使用专用处方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基金不予补助。对于住院人员因病情确需转院治疗的,必须持指定医疗机构开具的转院 证明,经户口所在地街道(镇)劳动保障部门批准,方可转院治疗。失业人员患病就医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现金支付,次月在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同时,再按规定申报医疗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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