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马案”赃物展 有人来“取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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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26日01:08 北京娱乐信报 | ||
新闻案例 十万沈阳市民争看“慕马案”赃物展 有痛恨,有震惊,有猎奇,有收藏,甚至有“学习”,还有“羡慕”,沈阳人连日来以各种不同的心态来争相观看“慕马腐败大案”赃物展览,令记者惊诧不已。 今天,为期六天的“慕马腐败大案”赃物拍卖预览落幕,估计共有近十万沈阳市民赶到展出现场“金剑大厦”,涌进面积不大的几个展厅,可以用“人潮汹涌、比肩接踵、络绎不绝”来形容,人数之多大大超出举办者的意料。 “慕马腐败大案”赃物展览,激发了沈阳市人民群众对腐败行为的切齿痛恨,展出现场成了进行“反腐倡廉”教育的生动课堂。 令记者感到万分惊诧的是,个别人竟然是来“学习取经”的,说是想看看贪官们都爱收什么样的贿赂;同样令记者感到惊诧万分的是,有的人不仅没有痛恨腐败,反而颇有几分“羡慕”地得出结论说:“看来还是当‘官’好。”(中新社沈阳二月二十四日电) 重点点击 “慕马”的看点与“赃物”的诱惑 谁也没有想到,贪官的赃物展览竟能吸引如此多的眼球,据报道,沈阳“慕马”案部分罚没物品拍卖会预展已经进入第四天,预展再次出现爆棚场面,来此参观贪官赃物的沈阳市民已连续三日突破万人,观众在展览现场排成了近一公里的长队,当地一些媒体甚至开始用“持续‘高烧’”来形容这场拍卖会预展盛况空前的场面。如此壮观也算让身败名裂的“慕马”找回最后一点被“追捧”的“自信”。 把贪官奢华的“赃物”拿来展览以望达到“劝世警醒”的目的似乎已蔚然成风,杀鸡骇猴敲山震虎的“效果预设”也似乎有着足够的逻辑支点,所以,此次“慕马赃物”拍卖会的主办方也声称首先要达到的目的是反腐教育,其次是拍卖本身。如此“反腐警醒”真的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吗?如果缺乏健康的接受心态,奢华的“赃物”会不会成为某种可怕的“诱惑”?对“慕马”之流贪官的“痛恨”的热情会不会转化成某种类似“忌妒”的冲动? 这种推理并非危言耸听或者杞人忧天,当报纸上报道某某贪官包了多少个“二奶”,某某污吏拥有多少幢别墅时,你能指望这种“诱惑”能够培养起多少受众对贪官“腐败行为”的正面的“痛恨”,能够让多少潜在的“贪官”醒悟并忏悔?实际上,许多人咬牙切齿在痛斥贪官的同时,内心涌起的是一种“生不逢时”的自卑感,一种阴暗的“如果我有这么多东西该有多好”的臆想,一种对“奢华赃物”的精神意淫。我们深刻地反思一下自身,很多时候我们追求“平等”的热情不过是对“财富”一种“理想化的妒忌”,我们痛恨腐败分子的激情不过是对自己“缺少腐败机会”的惋惜——这些“冲动”在某种程度上超越了对于贪官作为“阶下囚”的腐败成本。 这种不健康的心态在民间有着充足的厚黑资源和文化习惯。仔细回想一下历代农民起义的宣传口号,杀污吏,均田地,很多草莽之辈就是打着“分贪官的财产、分土豪的女人”而振臂一呼应者云集,许多布衣草民起义的直接目的就是出于对贪官的羡慕,对财富的忌妒,对女人的渴望,不过这种阴暗的心理被自以为崇高的“革命情怀”和维护正义的“颠覆激情”厚厚地包裹着,在起义成功之后,这种病态就会表现出来,“革命者”以“成功者”自居,“被压迫者”成为了“剥削者”,对财富、女人的贪欲比“前辈”是愈演愈烈,无以复加——所以,这种利益驱动下的农民起义和王朝更替不能逃脱“其兴也勃,其亡也快”的命运。 如果“赃物”和“阶下囚”的警醒和劝世能够触动“后来者”的“清廉意识”和“道德自觉”的话,那为何腐败行为和贪污受贿不仅没有回落反而有上升的趋势?原因就在于我们过多地把“警醒”的支点诉诸后来者的“道德觉悟”和“自觉反省”上,对权力的警惕和监督还是停留在“自觉遵守”的制度层次之上,把“贪官赃物”拿来展览示众就是这种观念很好的表现,所以腐败行为也就难免走进刚才我们分析的“农民起义”怪圈中去。 把“贪官赃物”拿到人们面前展览,实质就是给人们提供了一种对“腐败行为”进行成本计算的机会,如果对“赃物”的拥有冲动超过了对于沦为“阶下囚”的恐惧,就会走进一条贪得无厌视死如归的死胡同,推动“腐败事业”前仆后继生生不息。非常可惜的是,在缺乏足够的健康心态的支撑下,这条路常常有人走进去,走得甘心,沉得也非常深。(曹林) 一家之言 领导也可能变坏 多年来,我们早已养成一种善良的习惯,认为领导干部都是好人,我们是以对待“圣人”的心情对待领导干部的,以至于到了美化领导的地步,不管他好坏,只要他是领导,我们就认为他好,就算他有一点小毛病,我们也会自觉地把缺点转化为优点,如说粗话叫有人情味,贪污送礼叫公关能力强,作风不正叫思想解放,智商低下叫大智若愚等等。 直到缺点大到不得了的程度,不杀不足以正国法,平民愤,我们才极不情愿地小声嘟囔一句:这是极少数,极个别的,大多数还是好的。 也许我们一直缺乏一种实事求是的平等对待的科学态度,如果我们抱着这样的态度重新审视现行体制下的领导干部,就会得出正确的结果:如果监督不到位,领导也有变坏的可能。 按理说,领导干部权力越大,为人民服务的作用越大,但对缺失道德修养的领导来说,鱼肉人民的机会也就会越大,所以,面对权力必须进行全方位的监督。而现在的所谓的监督,似乎又被掌握在权力之下,只有权力内部之间产生矛盾时,权力相对小的一方才有可能被以监督的名义,公布于众。 事实证明,用“人性善”的观点对待领导同志,其结果只能是走向反面,必须正视“领导有可能变坏”的事实,并基于这种观点设置各种监督制度和采取各种监控手段,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领导干部永葆革命本色。(国卫) 观点交锋 “拍赃”达不到“反腐”效果 不少媒体对“拍赃”极为关注,认为“拍赃”就是“反腐倡廉”,“拍赃”对犯罪分子起着巨大的震慑作用,能达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强大效果。这让我想起曾备受炒作的厦门远华国际大厦的拍卖会曾出现多次所谓的“不幸流拍”现象,而同样,这种“流拍”现象曾令媒体和市民大感失望。我想,媒体和市民“大感失望”,自然就是有所希冀,这一希冀就是希望“拍赃”成为“反腐倡廉”的重要手段。 我觉得,此种心态,折射出人们对待“拍赃”的不成熟的心态。这种心态的就是人们片面夸大了“拍赃”这一行为意义,对“拍赃”产生的社会效果看法过于乐观。要知道,“拍赃”,只是对在经济犯罪案件中判刑人员或畏罪潜逃人员的赃物及财产进行追缴和执行的一种手段,并在一定程度上达到挽回国家财产损失的目的,就其本质来说,属于一种经济行为。也许通过拍卖,老百姓得以解气,发人警醒,能起到一定的教益作用。而只将眼光盯在能带来“反腐”的社会效果是不切实际的。 其实,我们对腐败分子的乌纱被摘、坐牢杀头都不鲜见,这些对腐败分子的威慑作用不算小了吧。把“拍赃”行为与那些通过法律手段惩治腐败的形式相比,其威慑力要小得多了。过分夸大“拍赃”这一行为的作用,将之与反腐倡廉相提并论,无疑是太过主观了。甚至,我反倒听说过有些“拍赃”行为还可能给反腐败带来一定的负面效应。如助长了效尤者的“伸手”之欲,给漏网之鱼提供新的腐败方式等等。 说到底,反腐败不是靠带有个人情感因素来实现的,也不能靠咱们传统的道德意识来扼制腐败,它最终还得靠国家的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来实现。(单士兵《南方都市报》) 拍卖的首要目的是反腐教育极为关注 此次拍卖会首先要达到的目的是反腐教育,其次是拍卖本身。拍卖会会务组组长、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沈阳“10·18”案件清理小组组长赵安黎说:“预展第一天刚开始的一个小时内,参观的人数就达到了上千,这几天参观的人数更是有增无减,每日保持在万人以上。参观的群众中,很多人是从很远的地方赶过来的,一些机关单位也组织了有领导职务的同志前来参观,进行反腐教育。” 据光明日报报道,辽宁省委首先带头,对案件进行全面剖析和深刻总结。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也都主动把剖析慕马案件与剖析自我紧密联系起来,认真对照检查自己在廉洁自律方面,有没有做到管住小节、防微杜渐;在反腐倡廉的实际工作中,是不是尽职尽责,工作到位;在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上,是不是做到坚持原则,敢抓敢管。 为了使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更加深入地思考和切实解决在世界观、权力观方面存在的问题,辽宁省委在全省党员干部中开展一次以江泽民同志提出的“每一个领导干部都应好好想一想,参加革命是为什么,现在当干部应该做什么,将来身后留点什么”这“三个想一想”为主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按照省委的统一要求,县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活动、组织考核测评及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等几个环节,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然后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进行述廉评廉。大家从慕、马等人过去身居高位到现在身陷囹圄以至被处以极刑的惨痛教训中,深刻认识到,“能吏寻常见,公廉第一难”,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必须做到慎独、慎微、慎初,决不可放纵自己,否则“做官”与“坐牢”很可能就是一步之遥。 汲取教训,扎实整改,这是开展警示教育的目的和落脚点。可以说此次拍卖达到了反腐教育目的。(王有) 展会留言 我是看着马向东长大的,马向东小时候家里不算富裕,生活也很困难。后来,他成了副市长,大家都为我们小区出了这么一个人而感到骄傲和自豪,我们都替他高兴。但是没有想到,他在领导岗位上居然变得这么贪婪,把自己从官路送上了绝路! 我来的主要目的就是来这里看看,回家好教育自己的子女,千万要谨记这个教训,不要贪污腐化。赛雁茹(马向东曾住过的一个小区邻居) 一个领导干部、一个党员应该时刻记住自己的权力是国家和老百姓赋予的,应该全心全意为党和人民服务!慕绥新、马向东之流是很好的反面教材,领导干部应该到这里多看看。 张殿臣(曾是北京八三四一部队的警卫战士) 这是一次难得的机会,一是看看贪官们从百姓身上到底搜刮了多少血汗钱;二是提醒自己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刘严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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