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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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26日08:04 华商报 | ||
本报宝鸡讯(记者高建)本报曾经报道过的“甘肃民工八年讨工钱沦为乞丐”近日又有续闻。近日,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渭滨区法院对此案事实认定不清,故撤销渭滨区法院原判决,发回重审。 据了解,1994年10月,经丁祥林介绍,姚胜余带着15名甘肃民工到宝鸡创业大厦工地。干了两天后,姚胜余和甘肃民工发现丁祥林不可靠,准备不干了。这时,创业大厦工程的 无可奈何,2001年姚胜余又将承包人吴掌林告到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该院以不能就同一事实对判决已生效的案件又起诉为由,不予受理。2002年4月23日,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渭滨区人民法院,对姚胜余追索劳务费一案,进行重审。 因一名关键证人当庭翻供,去年7月,宝鸡市渭滨区法院以原告姚胜余等15人诉称,1995年春节到1995年3月底为吴掌林干活,没有事实依据为由,驳回姚等人的诉讼请求。姚随后向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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