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大力推进文明创建工作体制机制创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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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26日08:30 安徽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王玉斌)近日,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方兆祥到马鞍山市和桐城市,就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进行调研。他强调指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有利于精简行政管理机构,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有利于推进依法治市,形成良好的投资、建设和社会发展环境;有利于实现文明城市的长效管理,促进创建工作的良性循环。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精心准备,认真总结和推广这项工作,促进城市三大文明协调发展和共同进步。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是我国行政处罚法确定的一项重要制度,主要是在城市管理领域,将若干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集中起来,交由一个行政机关统一行使,以逐步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要求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行政执法机制,促进城市管理水平和文明程度不断提高。目前经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我省有马鞍山、蚌埠、芜湖、淮南4个市在进行试点,桐城市也在积极探索。 为深入了解这项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推进城市文明创建工作体制机制建设,2月19日至20日、24至25日,方兆祥率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在安庆市和马鞍山市负责同志分别陪同下,先后到桐城、马鞍山及当涂县,深入市容管理局、行政执法局和执法大队,同执法人员亲切交谈,仔细查看执法案卷,了解新的执法体制建立和运行情况,并同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同志、执法人员进行了座谈。 方兆祥对两地大胆改革的勇气和工作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说,从试点情况看,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有效解决了职能交叉、互相扯皮、城市管理责任难以落实的问题,有效解决了重复执法、多头收费、群众合法利益难以保护的问题,有效解决了体制不顺、机制不灵、执法水平和队伍素质难以提高的问题。实践证明,这不仅是行政管理体制的一项重要改革,而且是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手段,是优化发展环境的一条重要途径,值得各地借鉴和推广。 在谈到下一步工作时,方兆祥指出,要按照“坚持、巩固、完善、提高”的方针,进一步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宣传。要广泛宣传相关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试点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宣传人民群众的反映和支持,形成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执法基础,为深化和全面推进这项改革创造更好的条件。 二是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要加强对执法人员进行经常化的法律法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制素养,保证执法队伍适应不同部门、不同职能的工作要求,做到依法行政和“一人多能”、“一队多能”、“一专多能”。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引导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权力就是服务、权力就是奉献、权力就是责任的意识,做到爱民为民、文明执法,成为精神文明的示范者和传播者,成为党委和政府的得力助手。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和错案追究等机制,严格考核执法人员的德、能、勤、绩,使每个执法人员既有动力、又有压力,始终保持最佳行动状态。 三是把提高城市的文明程度作为执法重点。要在治理和解决城市生活中的“脏乱差”上,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通过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纠正各种违法违规和不文明行为。在工作时间上要与市场经营时间相适应,在工作方法上要实行死看硬守与机动灵活相结合,努力促进创建文明城市的“三个起来”、“四个延伸”、“三个覆盖”等基本要求落到实处,并把创建工作的实际成果作为检验执法部门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 四是研究和解决试点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按照“一个部门、一支队伍、一笔经费、一套制度”的要求,把机构设置好、把人员选配好、把经费落实好、把制度制定好。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自觉把这项工作与整治和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相结合,与创建文明城市相结合,与深化城市管理体制相结合。要认真研究解决已经出现和可能出现的问题,为全面推行这项工作提供宝贵经验。要协调好部门之间的关系,指导新的行政执法部门搞好内部建设,认真履行新的职责,同时要求原有执法部门切实按照调整后的职能,真正退出相关执法范围,做到财随事走、人随事走,达到精简机构、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改善环境的目的。 调研期间,方兆祥还考察了两地的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情况,亲切看望了市县政协机关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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