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人消费维权获表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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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26日10:14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陶小淳、通讯员江列华报道:记者从专程到穗的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董京生口中获悉,广东省有13 个单位、9名个人荣获第四届全国消费者协会授予的保护消费者权益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称号。他们是广东省消费者委员 会以及广州、深圳、佛山等市和深圳市罗湖区及珠海市斗门区消费者委员会等13个单位,广东省消委会副会长陈国樑、广州 市消委会李永强和深圳市罗湖区消委会的杨剑昌等9人。针对“营造放心消费环境”的年主题活动,广东省消委会今年将在该 省重点推进食品放心消费工程和加强农村消费维权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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