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检察院下发通知:统一执行“五条禁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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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26日10:15 江南都市报 | ||
大江网讯 姚卫东、实习生黄浦江、记者王枚显报道:日前,省人民检察院下发通知,要求从3月1日起,统一执行公安部的“五条禁令”,对违禁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并相应地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2月24日,省人民检察院召开会议,要求及时下发《关于在全省检察机关贯彻执行“五条禁令”的通知》。通知特别强调要在检察干警家属和离、退休老干部中广泛宣传“五条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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