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在4月底前建立“三个机制”杜绝老干部“两费”发生新的拖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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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26日10:15 湖北日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翟志清、实习生郑虹、通讯员邵芳报道:省委常委、组织部长宋育英昨日指出,全省各市、县(市、区) 在4月底前必须全面建立离休干部离休费保障机制、医药费保障机制和财政支持机制,确保落实离休干部生活待遇。任何单位都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借口拖欠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凡是因此而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都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确保离休干部离休费按时足额发放,医药费按规定实报实销,是老干部安度晚年最基本的保障。1月29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6部门关于建立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财政支持机制的意见,要求各地必须建立和完善“三个机制”,杜绝离休干部“两费”发生新的拖欠。 据了解,“三个机制”建成后,机关离休干部的离休费由财政部门统一集中支付,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离休费按规定由财政负担,企业离休干部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国家和省里规定纳入离休费的项目,将全部纳入统筹。确有困难的企业,由同级财政帮助解决。医药费保障重点解决资金缺口大、医疗水平低、覆盖面窄等问题。财政重点支持落实困难地区、困难单位和困难离休干部的“两费”,并将“两费”纳入预算。“两费”统筹资金缺口,由同级财政给予解决。 目前,我省有的地方和单位对“两费”还有拖欠。宋育英要求,各地各单位必须克服畏难情绪,不等不靠,全部兑现现有的“两费”拖欠,在“三个机制”建立后不留尾巴。4月份,省有关部门将负责对此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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