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布首批获得无公害标志的企业及其产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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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26日10:23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 昨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了我省第一批获得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企业及其产品,38家企业120项农产品取得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权。据悉,国家已经在北京、上海、天津和深圳等城市实行市场准入制度,没有获得该标志的农产品将无法进入这些城市。 据介绍,对于安全质量符合有关强制性国家标准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农产品及初加工品,向有关部门申请,可获得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权。对未经批准而擅自使用标志或已使 相关链接 凡生产、经销农产品的单位或个人均可自愿申请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申请时应向所在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生产单位或个人应提供的材料: 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申请报告: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产品种类名称、作业区域、规模,以及产品执行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的情况;生产技术规范;法定检验机构出具近半年之内的农产品基地环境测试报告和农产品安全质量抽检报告。 经销单位或个人应提供的材料: 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申请报告: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经销规模、产品来源、产品种类及名称、产品执行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的情况;法定检验机构出具近半年之内的抽检报告;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措施;工商营业执照。 (陈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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