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要追究妨碍公务者责任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27日08:26 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南风)本报昨日报道了市容车违章后不接受处理,并强行架走交警的恶性事件后,众多读者打来电话表明观点:妨碍警察执法要追究相关责任。而西安市交管三大队也表明了相同的观点。 昨日,许多读者致电本报说,一定要追究强行带人、开走违章车的市容人员的责任。 昨日下午,记者在交管三大队了解到,大队已经指派直属中队的队长负责处理。政秘科一位李科长说,除了要求西一路街道办市容公开承认错误、赔礼道歉以外,对于违章车的查处将继续秉公办理,对于妨碍警察执法的人员也要追究相关责任。 违章市容架走交警欲“和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