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近200万元,东山区副区长栽在59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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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27日09:15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记者温建敏通讯员穗检宣实习生冯琼)因担心退休后权力作废,现年59岁的广州市东山区常务副区长高 维宽(正局级)受贿近200万元,近日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并即将受审。有关的行贿人员也已被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查房管站案扯出副区长 据介绍,检察机关在查处东山区房管站腐败案时,发现主管城建、规划和政法工作的常务副区长高维宽有重大经济问 题。经查,高维宽自1996年1月担任东山区副区长后,利用职务便利,在1997年到1998年间,为东山区房管站与 他人投资承建的危房改造工程项目提供方便,指示区城建和规划等部门,让没有报建手续的工程施工,致使违规项目顺利完成 。事成后,高维宽收取了该房管站负责人林某贿送的房屋两套(转卖后得款105.2395万元,其中50万元通过某建筑 水电安装工程公司劳某某收取,其余款项投资于劳某某承建的危房改造工程)、商铺一个(转卖后得款8万元)和5万元。 “关照”一次索要一层楼 1998年底,劳某某所负责的某危房改造工程项目没有报建手续,被告知“手续不全”,需到“高副区长”的办公 室去一趟。在高的办公室,高提出可以“关照”,但表示楼房建好后要将其中一层作为“报酬”,劳某某讨价还价后以现金3 0万元与高成交。违规工程得以顺利完成。 违规给补偿“抽水”50万 1998年底,高维宽利用其担任东山区副区长兼广州市城建重点项目拆迁协调领导小组东山区办公室主任的职务便 利,在审批东山区某经济发展公司和广东省华侨兴华公司共同投资兴建的某农贸市场(属临时建筑,没有报建手续)的拆迁补 偿款是否给付的事项中,主动召集东山区建设局、广州市道路扩建办等部门开会,以该农贸市场属“菜篮子工程”为由,明确 指示有关部门给该拆迁项目补偿,使按规定不能得到补偿的东山区经济开发有限公司顺利得到了300多万元补偿款。事成后 ,高维宽收取了该公司负责人钟某某贿送的50多万元。 趁着有权收钱供女留学 据高维宽交待,他有一女在美国读书,家庭开支极大。高在犯案期间即将退休,怀着“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心理 ,收受贿赂以改善家庭经济条件。据闻高维宽在家里是个好丈夫、好爸爸,其所收贿赂除用于在番禺购买一套房子和投资劳某 某的危房改造工程外,其余都用于女儿读书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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