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上被飞石毁容女青年获赔3·8万广铁中院终审认定按铁道部规定限额赔偿显失公平
本报讯(记者赖颢宁通讯员袁荣杰)前天,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理了一起旅客伤害赔偿案件,经法官调解,双方
当事人握手言和,长沙铁路总公司一次性补偿上诉人徐利亚经济损失3·8万元。法院审理查明,事情发生于2000年9月
23日,湖南省邵阳市未婚女子徐利 亚乘坐火车从邵阳到广州。将至郴州站时,窗外突然飞来一颗石头打中徐利亚额头。后经
送院救治,徐利亚前额被划开8厘米伤口,并留下永久性疤痕,经法医鉴定为八级伤残。飞来横祸改变了徐利亚的生活,她向
衡阳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长沙铁路总公司赔偿5·8万元。衡阳铁路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损害
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及铁道部的有关规定,认定本案适用限额赔偿,一审判决长沙铁路总公司赔偿徐利亚损失费6000
元。徐利亚不服,于是向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上诉。二审开庭时,主审法官亲眼目睹徐利亚前额间留下一块明显的凹陷
疤痕,属于面部毁容性质,认为本案适用铁路的有关规定,实行限额赔偿已显失公平、公正。最后,通过法官主持调解,该案
得到圆满解决。
新浪白色情人月 激情体验心跳感觉!
30M任你邮送相册,免费试用抽大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