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工程机械公司原总经理俞步凡受贿被执行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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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27日16:19 新华网 | ||
新华网厦门2月27日电(记者卢志勇王均宇)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裁定,厦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俞步 凡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成立,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于27日执行枪决。 1995年至1999年,俞步凡利用担任厦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便利,通过对该公司外协厂和中 环销售商在协作业务上的关照,以购房、装修房屋、急用钱为名,向 俞步凡家庭财产为6849144元人民币、26929美元、79166港元、473053日元,扣除其家庭合 法财产和受贿数额,尚有有3699679.69元人民币、25929美元、47166港元,俞步凡不能说明来源合法。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该案后,于2000年12月11日判处俞步凡死刑。宣判后,俞步凡不服,提出上 诉,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最高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对此案进行了复核,认为俞步凡身为国家工作人员, 非法索要、收受他人财物,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有巨 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合法,其行为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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