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3月1日起城市居民电价小涨--每度电0.45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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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28日01:38 时代商报 | ||
本报讯(记者冯岚) 昨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从3月1日起,我省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将实行同价,城市居民用电进行小幅上调,由原来的每千瓦时0.399元上调到0.45元,提高了0.051元;农村居民生活用电每千瓦时由0.753元降至0.45元,平均降低0.303元,每年将减轻全省农民负担6.35亿元。 同价后,城市居民生活电价每千瓦时由0.399元提高到0.45元,提高0.051元,每月每 此外,在我省实现城乡用电同价的同时,国家计委还对我省其他各类销售电价也做了适当调整:大工业电价每千瓦时提高5厘钱,非居民照明电价、商业电价、非普工业电价、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每千瓦时提高6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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