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领导批示查处好处费如数返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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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28日09:20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
2月21日上午,一场特殊的交接仪式在省投诉受理中心会议室举行。 省高速公路总公司纪委负责同志从手提包里拿出2万元人民币,递给省监察厅副厅长蒋厚琳。当蒋厚琳把这笔钱归还给庐江县利坚石材公司经理夏远柱时,再三叮咛道:“希望你们回去之后要好好发展企业,不要有后顾之忧,再遇到敲诈勒索的事情,要坚决抵制,及时举报。我们作你们的后盾。”夏远柱激动地说:“感谢纪检监察机关为我们私营企业挽回了 去年6月6日,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杨多良接到了一封署名为“工程建设者”的举报信,信中称:“合(肥)安(庆)高速公路建设中,工程指挥部的某些人以及高管局下属某些公司的人打着业主的旗号,吃拿卡要,强包强卖,谋取私利……希望你们主持正义,还合安高速公路建设一片洁净、明朗的天空。” 合安高速公路是我省重点工程项目之一,又是我省第一个向世行贷款的公路项目,工程概算总投资37亿多元,参建单位和个人的廉洁程度如何,直接影响着工程建设。杨多良当即给省投诉受理中心批示:务必严肃对待,坚决查处。 情况很快就反映到了省政府领导的案头。时任省长许仲林、副省长张平、黄岳忠分别作出批示,要求抓紧认真查处。 省投诉受理中心立即派出副主任姚善祥、经检监察员张耀恒等前往施工点进行调查。经过20多天艰苦细致的工作,在查处高速公路总公司内部存在的一些违规违纪问题的同时,又查出了此单位退休干部童某收取好处费2万元。 童某2000年5月从省高速公路总公司退休后,于9月份与夏远柱等人合伙开办石料厂。这期间,他曾利用其自身的影响为石料厂石子送检做过一些工作。后因与夏远柱等人产生矛盾于2001年5月退股。2001年7月,利坚石材公司与中港第二航务局合安高速公路路面项目部签订了6万吨单价每吨45元的石子购销合同。2002年1月,合肥住地监理处向中港第二航务局下达了“工作指令”,以利坚石材公司石子不合格为由暂停购进。 合格的产品被定为不合格,其中必有“文章”。夏远柱只好到合肥请童某帮助疏通。童某立即表示同意帮忙,但要求夏远柱付每吨4元的推销费。夏远柱无奈,被迫答应。童某一经出面,事情全部“摆平”,监理处同意中港第二航务局工地继续使用利坚石材公司的石子。2002年2月7日,当利坚石材公司完成供货合同时,童某毫不客气地从中收取好处费2万元。 根据举报提供的线索,省投诉受理中心很快就查了个水落石出。高速公路总公司少数中层领导干部和下属企业负责人存在的问题,由高速公路总公司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童某收取的2万元好处费也悉数退回。 2月21日上午,由省高速公路总公司纪委派人专程把追回的2万元现金送到省监察厅,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本报通讯员韩贺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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