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社会治安综治工作会在昆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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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28日13:12 云南日报 | ||
昨日,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在昆明召开。会议旨在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总结去年工作,研究部署今年综治工作,下达新的综治目标责任,表彰综治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省委副书记陈培忠,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李明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巴吉才,副省长李汉柏,省政协副主席和占钧,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春林,省军区政治部主任 陈培忠在讲话中说,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综治部门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不断增强做好综治工作的责任感。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不仅是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客观需要,也是党和人民赋予政法、综治工作者的重要使命和神圣职责。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途径,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优良作风和政治优势,也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本的工作方法。当前,要关心群众,解决好突出的治安问题;要组织群众,切实加强治安防范;发动群众,共同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断巩固和发展良好的社会治安局面。要切实加强领导,努力提高我省综合治理工作水平。我们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按照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综治工作。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离不开党的坚强领导。各级党委要把综治工作的重大事项、重要措施同本地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通盘考虑,统筹安排,做到领导有方、监督有效,保障有力。工作中,要充分发挥综治成员单位的作用,完善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要积极探索综治工作新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确保综治工作在基层有人抓、有人管。要与时俱进,勤奋工作,为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而努力奋斗。 李明朝在会上作了“狠抓基层基础、严密治安防范、保持大局稳定,为实现云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的工作报告。 会上,昆明市五华区安康社区等100个安全创建先进单位、盘龙区综治办等100个优秀基层综治办等一批综治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受到表彰。(刘同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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