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国投破产案历经4年 终结破产程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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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28日19:41 新华网 | ||
广东国投破产案宣告终结破产程序 新华网广州2月28日电(记者杨健赵肖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吕伯涛28日在此间宣布: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国投”)破产案终结破产程序。 经广东高院、广州中院和深圳中院审理,广东国投及其3个全资子公司广信企业发展公 广东国投破产案是我国首例非银行金融机构破产案,也是迄今为止我国最大的一宗企业破产案,同时又是第一例涉及大量境外债权的破产案。1999年1月广东国投及上述三家子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时,共有494家境内外债权人申报债权总金额高达人民币(下同)467亿元,其中境外债权占80%以上,案件审理引起全球关注。 受理广东国投破产系列案的广东省两级法院组织精兵强将,分别成立合议庭,依法、按规、参照国际惯例认真审理这起破产案。从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出发,千方百计提高破产债权清偿率,使这起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内最大、最复杂的企业破产案成为破产债权清偿率最高的经典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评价认为,广东国投破产案债权清偿率这么高,是全国没有过的。境内外债权人普遍表示满意。 广东两级法院对案件予以高度重视,参照国际惯例设立了债权人主席委员会,增加了透明度。聘请国际知名的中介机构协助处理破产清算工作,提高公信力,坚持体现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负责该案财务清算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蔡廷基告诉记者,像这样大的破产案,在境外一般需要8-10年。他说,广东国投破产案之所以4年就能了结,充分证明了中国司法的高效率。 据了解,广东国投破产案终结破产程序后,广东高院已同意保留清算组,负责追收可以追收的破产财产和追加分红等工作,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法院对清算组的工作仍将依法进行指导监督,并及时提供有关司法保障。(完) 惊天破产案 记者杨健赵肖峰 时光的指针拨回到亚洲金融危机严酷肆虐的20世纪90年代后半期。1998年10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鉴于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下称“广东国投”)不能够支付到期债务,从即日起实施行政关闭。 在举世瞩目下,旋即又发生了一系列震动全球金融市场的事件:进入11月,广东国投在香港的两家子公司因资不抵债分别按香港法律宣告清盘;第二年初的1月16日,广东省高院和广州、深圳中院分别作出裁定,广东国投本部及其在境内的三家子公司共4家企业进入破产程序。 广东国投数百亿元人民币的债务80%以上借自包括日本、美国、德国、瑞士、香港等国家和地区130多家著名银行。广东国投破产的消息犹如石破天惊,立即在全球金融市场上掀起巨大波澜。 “窗口公司”无法支付巨额外债被行政关闭 成立于1980年的广东国投,在当时全国数百家信托公司中,规模仅次于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是国家指定的允许对外借贷和发债的地方级“窗口公司”。在当时,就连中国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和建设银行都尚未获得“窗口公司”资格。 从1983年开始,广东国投先后与日、美、英、法等国数十家银行签订了贷款协议,信贷额度超过3亿美元。在国际债券市场上,广东国投也是频频出击,1986、1987、1988年,每年都向香港及欧洲等地发行大额债券。而在整个20世纪80年代,由财政部发行的中国政府主权债才只有一笔。 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享有政策之先机的广东国投,先后获得了美国穆迪公司和标准普尔公司的债信评级,而且是相当于当时主权债的评级。广东国投继续站立在海外融资的潮头。 长期的过度举债,却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再加上大量的违规经营,给广东国投埋下了巨大的支付风险,公司财务的天平逐渐失衡。当亚洲金融风暴开始肆虐时,表面上无限风光的广东国投已经显出了某些败迹。 1997年下半年之后,广东国投仍在海外金融市场奔走,筹划新一轮发债或是银团贷款,但主要动机已经成为借新还旧,主要方式是借短还长、借高还低。 1998年是还债高峰年,广东国投到期外债超过12亿美元。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广东国投破产清算组组长刘昆回忆说:“当时广东国投及其在海内外的下属公司,三天一个电报,五天一份传真,向广东省政府紧急报告面临的巨额支付危机。” 巨大的支付压力使新上任的管理层寝食难安。林汉枢9月3日被任命为公司董事长,他说:“那些日子,天天想的、议的、愁的都是一件事——还债!” 一个月后的10月6日,还没等林汉枢来得及熟悉公司,广东国投便终因无法支付巨额债务被行政性关闭了。 为化解全国金融风险“杀开一条血路” 根据广东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有关部门当时对广东国投的初步审核结果令人触目惊心:广东国投(不含在香港的两家子公司)的总资产为215亿元,总负债为362亿元,资不抵债147亿元! 为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1997年11月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早已明确了金融机构的责任机制:谁借钱谁还债! 昨日还是耀眼明星的广东国投一下子站在了生死线上。 几乎与广东国投发生支付危机的同时,广东省驻香港的大型“窗口公司”粤海(集团)有限公司无法支付巨额到期外债,面临交叉违约。祸不单行,广东省部分地区的地方中小金融机构也发生了大面积支付风险。依靠广东自己的力量来替这些企业还债,实在是杯水车薪。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心和支持下,广东省委、省政府经过通盘权衡,毅然决定:对广东国投实施破产;对粤海集团实施重组;向中央借380亿元再贷款,一揽子解决全省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的支付风险问题。 在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朱镕基总理会见中外记者并回答记者的提问时强调,广东国投破产是中国金融改革过程中的一个个别事件,但是这件事非常重要,它向全世界发出一个信息:中国政府不会为一个金融企业还债,如果这个债务不是由各级政府所担保的话。 “我们如果像以前那样,把广东国投的债全部背起来也不是说完全没有可能,但那样做的后果将是极其危险的。广东国投的债政府背了,广东省其他地方、尤其是全国不少地方的企业外债,政府是不是都能背得起?”回忆往事,时任广东省省长的卢瑞华感慨万端。 时任广东省常务副省长的王岐山(现任海南省委书记)说:“广东国投的债务并没有像过去那样由政府包下来,而是‘谁的孩子谁抱走’,这一决定预示着一个重大变化,哪级政府管的事情由哪级政府解决,国家主权信用、地方政府信用和企业信用要逐步分清。” 王岐山把广东国投破产这一重大决策比喻作“揭房顶,开窗户”之举。事实证明,广东国投破产,使得阴云密布、危机四伏的金融界开始出现了松动,为全面化解我国金融风险“杀开了一条血路”。 广东国投关闭直至破产事件,直接触动了全国信托业的“脱缰野马”开始“收缰”。1998年底,根据中央要求,对信托业的全行业整顿从中央到地方相继启动了。 “中国走向市场经济的一个里程碑” 广东国投破产案是我国第一例涉及大量境外债权的破产案,境外债权金额超过80%。 国际金融界对广东国投破产普遍感到震惊,境外舆论沸反盈天,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债权银行的态度尤为强硬。有些银行甚至联名致函给广东省政府、中国人民银行及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表示对破产及偿还债务安排“感到非常遗憾及强烈反对”。 广东两级法院对案件予以高度重视,聘请了国际知名的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协助破产清算工作,增加了透明度,提高了公信力,赢得了债权人的信任。在案件审理中从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角度出发,千方百计提高破产债权清偿率,使这起建国以来国内最大、最复杂的企业破产案成为破产债权清偿率最高的经典案例。 我国政府按规则“出牌”最终赢得了国际尊重和理解。美国广播公司报道说:“中国领导人以广东国投的破产显示他们整顿混乱的金融业的决心。”香港《苹果日报》指出:“只有放弃政府会在最后关头出面挽救(广东国投)的幻想,企业及银行才能真正以经济效益出发,小心检视每个项目,减少盲目投资的机会。”美国《华尔街日报》发表评论说:“当金融议程中移去了道德风险之后,中国的主权信用和整个投资环境会更加健康。” 一些专家认为,广东国投破产事件,预示着一种过去被混淆了的、实际已成了一种泡沫信用的“窗口公司信用”的破灭,这将促使借贷双方真正按照市场规则和国际惯例办事。也就是说,金融机构对企业进行贷款时,必须进行风险分析,审慎从事。企业则应靠自己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去赢得信用。 这是我国走向市场经济的一个里程碑。(完) 新闻调查:“窗口公司”何以成了金融黑洞?——广东国投破产的警示 记者杨健赵肖峰 横跨两个世纪、审理长达4年的广东国投破产案28日终于成功地划上了句号。广东国投破产事件暴露了中国金融业中存在的风险隐患,揭示了非银行金融机构经营管理的深刻教训,给我国的金融安全敲响了警钟。 举债无度,违规放贷 翻开广东国投近20年的经营史,人们很难发现公司“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信托主业留下的痕迹,看到的只是一笔笔的巨额信贷、投资和担保账。 1994年5月,广东国投总裁黄炎田的照片登上了美国《商业周刊》的封面,此时正是广东国投大举向外借债、向内投资的时期。不少债权人在向广东国投放贷时,并不进行资信调查 1995年前后,国家逐步收紧了对外债的管理,更明确规定地方政府不可自行举债,政府也不再为“窗口公司”进行担保。 广东国投站在了自身发展的叉路口上。当此之时,广东国投这样的“窗口公司”自身也有了量与质的变化,从20世纪80年代初还主要是听从政府调度指挥的融资机构,发展为90年代具有集团公司架构的、自主权极大的大型金融公司了。 一些业内人士认为,当时如果通过一系列改革重组,转型为产权明晰、治理结构合理的独立现代公司,广东国投挟天时地利之便所建立的高级别“窗口公司信用”,也可能转变为真正意义的公司自主信用。 然而,广东国投没有抓住这样的机会。广东国投既凭计划配给的融资额度取得国外贷款,又靠违规手段大规模继续借钱发债。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在清算中发现,在广东国投所欠19.3亿美元外债中,半数为违规借贷。公司被行政关闭后,广东省政府为保持社会稳定和顾全公众利益,专门拿出6亿元,委托银行向公众垫付广东国投非法吸取的存款或集资款超过2万笔。部分存款及集资款的利息竟高达年利率16%! 借来的钱不心疼,广东国投大把地向外贷款,但很少对债务人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在泡沫经济与资金饥渴症的交替刺激下,广东国投的“回扣贷款”“关系贷款”比比皆是。 1995年,原广东国投深圳公司总经理李骥在没有依法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况下,6次违法批给深圳新胜都公司贷款共计人民币1800万元,致使巨额贷款本息至今无法追回。 根据账面显示,广东国投共有对外贷款341笔,其中143笔得到承诺提供抵押品。但直到行政关闭后一年,只有1笔贷款抵押品办妥了抵押手续。发放的100多亿元贷款余额绝大部分都没有按时收回。 多元发展,投资失误 在广州,广东国投本部所在的63层高的广东国际大厦是财富的标志。就业广东国投便意味着高薪,对外不说公司名称,只需称“63层”。 广东国投人事处处长李水清曾亲眼目睹过公司的红火景象,他不无惋惜地回忆说:“1980年公司初创时,6个人‘猫’在一间办公室里。可是到1998年,公司已发展为员工9700人、资产200多亿元的特大型企业了。” 资金源源而来,贷款滚滚而放。广东国投先后对广东全省700多个项目投资、借贷或担保。客观地说,其中较大的项目如广深高速公路项目贷款8亿美元,核电站贷款12亿美元等,至今仍是优势项目,效益很好。然而,其它投资或贷款大多数成了呆坏账。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披露了这家公司盲目投资、多元发展的重重内幕。到最后,广东国投连下边有多少子公司都不清楚,该公司自报共有132家境内外子公司及控股企业,但清查却发现约有240家。 财大气粗的广东国投在境内外展开了大规模投资活动,涵盖了金融、贸易、旅游、交通、能源、通讯、化工、纺织、电子等几十个领域。经营多元化至此,难怪一位美国银行家当时就说:“他们有什么能力经营如此复杂的投资组合?” 由于对国外法律和市场不熟悉,广东国投的海外投资产权混乱,管理鞭长莫及,几乎全军覆没。 1994年,广东国投子公司广东国际租赁公司投入4500万港元,购买了香港旺角“红灯区”的新兴大厦。这个被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当初就不应该”的投资项目,损失达4100万港元;广东国投在泰国房地产项目上投资1.8亿港元,估计损失达1.7亿港元。 1998年,广东国投联合境内两家银行与美国两个公司、5个股东各出资200万美元成立了纽约广东财务有限公司(简称“广财公司”),稍后,广东国投又向广财公司提供了股东贷款1000万美元。这么大的投资,广东国投竟没有要求外派人员定时汇报情况,广财公司业务一直由美方股东控制,广东国投一名外派人员甚至“吃里扒外”,转而投靠美方股东。据清算组估计,广财公司可回收金额甚微。 管理混乱,监督失控 公司被行政关闭前夕受命出任广东国投董事长的林汉枢对记者说:“这么大的金融机构,管着那么大的摊子,不解决管理问题,就是再大的船也会翻了,再高的楼也会塌了。” 1995年至1998年期间,广东国投计划财务部的总会计师及副总经理在未经董事会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以计财部的名义,先后10次向在香港的一家子公司出具承诺函。当这家子公司在香港进入破产程序后,香港清盘人据此要求广东国投对其香港子公司若干经营损失赔偿人民币26亿元。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一位合伙人分析说:“虽然上述要求最终被广东省高院裁定无效,但广东国投经营管理混乱程度可见一斑。” 由于缺乏有效监督,广东国投存在着严重的“账实不符”问题。例如,破产清算当日,广东国投账上记录应付其在香港的另一间子公司人民币14亿元,但经长时间艰苦对账后,清算组与香港清盘人初步认为,反而是广东国投应从其香港子公司收回人民币5亿元,来回差异竟高达人民币19亿元,差异主要是广东国投长期漏挂内部借款所致。 随着破产进程的深入,涉嫌挪用8000万元公款的“女巨鳄”很快被揪了出来。原广东国投深圳证券部大户室主管钟碧英利用其工作便利,先后使用假身份证“钟盈”及借用或盗用其亲戚、朋友、老乡等人的身份证及股东卡,在证券部开设保证金户并透支巨额资金,在股市里通买通卖,转走巨额资金。这是近年来广东省检察机关侦破的最大的一宗挪用公款案。 由於公司少数蛀虫以权谋私、贪赃枉法、玩忽职守,导致国有资产严重流失。1997年12月,广东省委决定,由省纪委对广东国投原总经理黄炎田、副总经理谢礼生、陈步忠(已病故)、深圳分公司原总经理李骥、副总经理杜世佐等5人立案检查;同时由省检察院对有关人员立案侦查。随后,黄炎田、李骥、杜世佐等被依法逮捕,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目前李骥已被深圳中院以受贿、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人民币两万元。广东省检察机关正加紧对黄炎田等案的侦查工作。 麦智南1997年6月出任广东国投总经理后,感到当务之急是健全内部监管制度。然而,在亚洲金融风暴这一“外因”的催化下,广东国投长期经营管理不善郁结下来的“病症”接连发作,新班子挽狂澜于既倒的种种决心和努力最终化作泡影,火红一时的广东国投黯然画上了句号。(完) 新闻背景:广东国投破产系列案情况汇总 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最新提供的资料,广东国投破产系列案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广东国投(即本部)破产案: 债权人200家(其中境外96家),申报债权达387.8亿元,确认债权202.2亿元;账面资产209.4亿元,资不抵债156.5亿元;共进行三次破产财产分配,债权清偿率12.52%,共分配破产财产25.36亿元。终结破产程序时间为2003年2月。 二、广企公司破产案: 债权人7家,申报债权12亿元,确认债权9.2亿元;账面资产7.2亿元,资不抵债4.1亿元;债权清偿率27%,分配破产财产2.5亿元;2003年2月28日追加分配0.09亿元,债权清偿率达到28%。终结破产程序时间为2001年6月。 三、广东国际租赁公司破产案: 债权人47家,申报债权22亿元,确认债权16.8亿元;账面资产16亿元,资不抵债13.9亿元;债权清偿率10.35%,分配破产财产1.5亿元;2003年2月28日追加分配0.2亿元,债权清偿率达到11.5%。终结破产程序时间为2001年8月。 四、广东国投深圳公司破产案: 债权人120家,申报债权46亿元,确认债权28.9亿元;账面资产35.2亿元,资不抵债29.4亿元;债权清偿率15.1%,分配破产财产4.36亿元;2003年2月28日追加分配1.2亿元,债权清偿率达到19.48%。终结破产程序时间为2001年10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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