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实行海关关衔制度 5等13级与警衔相一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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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28日21:12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2月28日电今天下午闭幕的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衔条例》。根 据此项法律,中国海关将实行关衔制度。 据了解,海关关衔的设置与警察警衔完全一致,关衔批准授予权限和晋升原则也与警衔相一致。 《条例》规定,海关关衔分为海关总监、海关关务监督、海关关务督察、海关关务督办、关务员共5等13级。海关 总署、分署、特派员办公室、各直属海关、隶属海关和办事处的国家公务员可以授予海关关衔。 《条例》规定,关衔的授予以海关工作人员现任职务、德才表现、任职时间和工作年限为依据。 《条例》对关衔的批准授予权限、晋级、保留、降级、取消作了规定。 目前中国海关实有人数43368多人,拟授关衔的工作人员约占总数的79%。鉴于海关工作人员已着统一制服, 实行关衔只需在现有海关制服上缀带关衔即可,无需置换新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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