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正式实行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快速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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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01日04:12 信息时报 | ||
本报讯(记者郭爱娣)从今天起,广州市交警部门将对车辆损坏、人员轻伤的交通事故实行“自行协商快速处理”。为了便于现场取证,司机上路时别忘了带上粉笔或其他工具,以备在发生事故时做好标记。交警部门将对减少交通影响的驾驶员予以从轻处理。及时撤离现场将从轻处罚 广州市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从今天起,发生事故后,只要车辆能够移动要 如果肇事方车辆无问题、无逃逸可能、又有赔付能力的,交警也可以视情况决定不扣车。对于两车轻微相撞,双方对事故责任都认可,并不用保险公司赔偿的可以自行离开。新办法则规定,小交通事故不管双方是否愿意,执勤交警都有权要求驾驶员将车辆马上移开,恢复道路交通。双方驾驶员可以站到路边谈赔付问题。 交警做准备迎接新法规 广州交警有关方面负责人表示,广州市将实行快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新措施,主要目的是尽快清理现场,减少塞车,方便群众。为此,交警部门已做好了充分准备,专门对交警进行学习培训,要求每一名交警随身携带快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手册,并熟悉快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详细规定。有的交警还配备了照相机,可对事故现场拍照。 三种情况可不必报警 1.单方发生事故没有造成乘车人受伤或公共财务损伤,且不需要向保险公司索赔。 2.发生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对事实无争议,未造成人员伤亡,当事各方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且现场履行了赔付手续,今后互不追究。 3.在交通事故情节简单责任明显,事实清楚,仅造成车辆轻微碰撞损伤,没有人员损伤并且没有损坏市政设施或交通设施,也不需要保险公司赔偿。 注:如果撞坏市政设施,无论情节是否严重都要报警,否则按逃逸处理。 以下情况交警将从轻或不予处罚 1.对自行协商解决的当事人,从轻或免予处罚; 2.执勤民警对现场履行了赔偿义务的当事人,不再滞留当事人牌证和暂扣车辆; 3.对无责任方并已解决赔偿手续的,不再滞留当事人的牌证和暂扣车辆; 4.对双方当事人均持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互碰事故记录卡”,并仅造成车物损失3000元以内的交通事故,由双方当事人填写记录卡,相互交换记录卡后撤离现场,到各自承保公司办理理赔手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责任人不作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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