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成立反家庭暴力庇护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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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01日13:35 扬子晚报 | ||
据了解,槐荫区前卫街社区的反家庭暴力妇女庇护所,主要是为那些遭受家庭暴力侵害后实在无法回家居住的妇女提 供临时避救所。因家庭暴力受到伤害的男子也可以在此“避难”。在此避救的人可以接受法律、心理等方面的咨询和帮助,三 天之内不需要费用,时间较长的可适当交点费用。(崔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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