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滩画报:尴尬的举报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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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02日09:20 外滩画报 | ||
曙明 山东鲁抗灵芝股份公司的原总经理吴德东,去年12月12日到中国证监会举报鲁抗医药利润和收入涉嫌造假。可就在2003年1月15日,吴德东却因为“贪污或挪用公款”被检察院反贪局传讯。从检察官的话音中,吴德东知道自己举报人身份已经暴露(2月20日《南方周末》)。 从此,吴德东的命运彻底改变。在被鲁抗集团纪委“双规”一周之后,检察院以“涉嫌贪污、挪用公款”将其刑事拘留。虽然因为“证据不足”而被取保候审,但他目前还是司法机关立案追究的犯罪嫌疑人。 是谁向鲁抗医药泄露了吴德东的举报人身份?也许只有中国证监会才能说得清楚。吴德东的遭遇,很容易让人想起《山西青年报》记者高勤荣。1998年5月至10月,多家媒体报道了山西运城地区耗资两亿多人民币搞假工程欺上瞒下的真相,“运城假滴灌”的丑闻轰动全国。最先吹响反腐斗争冲锋号的,就是高勤荣。然而,1999年5月4日,当地司法机关竟然以“莫须有”的罪名,判处高勤荣有期徒刑12年。 把两事件比较一下,可以看出两案的颇多相似,这些相似也意味着,吴德东有成为第二个高勤荣的危险:两人面对的对手都很强大。高勤荣的对手是握有权力的当地领导群体,而吴德东面对的是财力雄厚的上市公司。他们的行为又都使对手遭受毁灭性打击,高勤荣让欲通过假政绩往上爬的领导的美梦破裂,吴德东使鲁抗即将通过增发新股融资到手的3亿元顷刻间化为乌有,从更长远看,甚至可能会使鲁抗像“蓝田”一样迅速破灭。遭受如此重创的对手,必将疯狂反扑。 吴德东一案不是没有问题。譬如,对吴德东实行“双规”,竟然是鲁抗集团纪委做的。从现实看,纪委的“双规”往往作为前期工作而被司法机关“全盘接收”,而在一家宾馆的一个房间里,由被举报的鲁抗集团十来个人以三班倒的形式将吴德东看管起来,在失去了人身自由情况下交代问题,这样办案明显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而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院理当进行法律监督,而不该共同对付举报人。 从我们目前的法律法规中,很容易找到对举报人进行保护的条款规定,但对违反规定将举报人“出卖”的单位和个人,却很少见到惩处和曝光。 在中国,民众有参与反腐败的激情,但很少化为有力行动,举报人的遭遇就是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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