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报 :始终不渝地坚持党管武装原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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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03日09:09 解放军报 | ||
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民兵工作的意见》强调指出:城市民兵建设“必须坚持党管武装的原则”。在大力推进城市民兵工作改革中,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这一原则,积极研究新形势下党管武装的形式和方法,切实加强对城市民兵工作的领导。 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是党管武装工作的具体内容,城市民兵工作改革必须 要坚持落实党管武装的各项制度。党管武装工作要一如既往地坚持军地双重领导制度、党委议军制度、请示报告制度等切实有效的制度,并按照《意见》要求,加强以下两项制度的落实:一是坚持党管武装工作述职制度。兼任军分区(警备区)、市辖区(市)人民武装部党委第一书记的市、市辖区(市)委书记,每年要向上级党委军事部进行“党管武装工作述职”。二是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在考察下一级分管民兵工作负责同志的工作实绩时,应当听取当地军事领导指挥机关的意见。 要形成抓城市民兵工作改革的合力。城市民兵工作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需要多方配合才能完成。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城市民兵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常抓不懈。财政部门要按照上级要求,做好民兵事业费保障工作。组织、人事、劳动、民政等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专武干部待遇的有关规定,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宣传、教育和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企事业单位做好民兵工作的自觉性。要建立由军地领导参加的领导小组或办公室,督促检查城市民兵工作改革的落实,推进城市民兵工作改革健康发展。
(解放军报2003年03月03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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