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特别人大常委”看人大代表职业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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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03日13:17 南方都市报 | ||
据《南方周末》2月27日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一位官员证实,即将成立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有20名“特别成员”,这些人原为政界的司局级干部或学界名流,正值年富力强,具备丰富的知识经验和法律、经济专业知识。他们中的10人的人事关系将调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与原单位脱离关系。 此举显然意味着全国人大常委会将设立专职委员,这和当前正被社会普遍呼吁的人民 毋庸讳言,在以往的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为数不到150名的常委会组成人选有一个鲜明的特点,那就是多为即将退休的省、部级领导干部。至于人大代表,则全部是兼职。 众所周知,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全中国人民行使最高权力的机构,他们制定和修改法律,决定重要人选和有关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重大事项。从代议制民主政治的角度看,无论是近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还是100多名全国人大常委,都应当是12亿多中国公民的代言人,他们理当忠实地履行职责,对人民负责。 但实际情况却并没有这么乐观。由于以往的人大常委或者是人大代表多属兼职,受时间、精力、财力、个人能力以及办公条件等各方面的约束,这些人无非是在开会时履行一下职责,在闭会期间,则不可能或者不愿意去保持代言人的工作状态。一位参加过前不久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的记者告诉我,在审议《民法典》草案的时候,有的常委直言不讳地抱怨对法律文本草案“连看都来不及看完”。也正是由于人大代表及其常委会成员的非专职化,这些人中的多数自觉或者不自觉地将这一“神圣”职责“休闲”化。 我们常常在电视上看到,一些国家或地区的议员在开会时为某一议题激烈争论甚至“动武”。有人认为这是西方民主制度的“虚伪性”和野蛮性。其实,这些议员在这个特定的场所和时段的非常做法,就是希望选民看到自己为选民利益努力争夺的形象。抛开其中的做秀成分不说,它至少表明一个信息,代议者强烈希望向选民展示自己代议的职业形象。 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开始呼吁实行人大代表的专职化。这些呼吁认为,实行人大代表的专职化,既可以促使代表们真正树立职业政治家的形象,并为此做出不懈努力;也有利于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决定国家重大事项的权力,从而实现人民真正当家做主的愿望;还有利于发挥人大机关对一府两院的监督作用,让人大成为一个真正有权的机构,成为一个可以监督也善于监督的机构。 但是,要实现人大代表的职业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提高现有代表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素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增添20名年富力强,有远大抱负和责任心的“特别成员”,这样的变化无异新风扑面,气象一新。 显然,设立专职委员的作用有很多方面,比如提高常委会的水平,让委员们不仅愿意说话、敢于说话,同时也有能力说话。我有理由相信,如果这些人通过选举真正成为专职的常委,他们一定会在以后的工作中以崇高的使命感和高超的能力,成为人民真正的代言人。并且,如果他们卓有成效的工作为以后的人大工作创造了光辉的典范,这种改革一定会得到人民的赞同,并被普遍推广。 本报特约评论 陈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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