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万沟大桥坍塌案一审有果 两官员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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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04日07:33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记者 郭启朝 实习生 高宇) 本报南阳讯 曾经轰动全国的内乡万沟大桥坍塌事件,近日有了结果:涉嫌玩忽职守的原内乡县地方道路管理所所长樊占国、县交通局主管副局长王天敏分别被内乡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和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经审理查明,万沟大桥是通往宝天曼景区旅游公路建设的一个工程项目。大桥设计桥长70米,宽7.6米,拱高24米,建设费用86.8万元,由内乡县财政出资,该县于2001年12月将此工程交县交通局建设。此后,内乡县交通局确定县地方道路管理所作为项目法人具体负责大桥的建设任务。时任县地方道路管理所所长的樊占国与时任县交通局主管副局长的王天敏,联系南阳市公路设计院高级工程师王自申(另案处理)为大桥设计图纸并组织施工。2002年4月28日,樊占国、王天敏在未认真考察王自申个人所办道路桥梁技术公司施工能力的情况下,王天敏就代表县交通局与王自申草签了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工程造价为86.8万元。王自申接揽该工程后,2002年5月9日又私自与无资质、无施工能力的西峡县李天增、李新泽(另案处理)等人签订了施工合同,工程转包价为50万元。2002年5月,不具备桥梁施工资质的李天增、李新泽等人组织人员进驻万沟大桥工地,没有按照原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导致大桥拱肋结构失稳发生坍塌,酿成特大事故。 ■事件回放 2002年8月15日下午,在内乡县万沟大桥建设工地,两个拱券折断坍塌,正在大桥顶端施工的17名民工从24米高的作业面上坠落,10人当场死亡,两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90多万元。事故发生后,省政府事故调查组迅速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并很快作出结论:内乡万沟大桥坍塌事故属特大安全责任事故。涉嫌犯罪人员时任内乡县地方道路管理所所长樊占国,时任内乡县交通局主管副局长王天敏,原西峡县交通局副局长李天增,原西峡县公安局副科级干部李新泽等,事发后即被内乡警方抓获。2002年11月29日,内乡县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樊占国、王天敏以玩忽职守罪向内乡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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