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政府发文 不得以合同期满为由辞退残疾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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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04日12:34 新桂网-南国早报 | ||
新桂网-南国早报南宁3月4日讯 (记者唐正芳 通讯员任树人) 去年已实现就业的残疾人现在可以放心了,记者3月3日从南宁市残联获悉,南宁市人民政府日前下文,要求各单位必须做好残疾人就业的续聘工作。 南宁市政府文件要求,各单位要完成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任务,保证已经就业的残疾人有相对稳定的工作。不准以合同期满为由辞退残疾人,对原聘用且合同期满的残疾人,要克 因残疾人本身违反规定被辞退的,聘用单位要事先向劳动部门、残联提出辞退意见,经审核签署可辞退意见后方可辞退。对续聘的残疾人,各单位尽量安排合适的工作,并与本单位职工一样享受应有的奖金福利,保证残疾人与健康人同工同酬。 经营正常的单位不得安排残疾人下岗。企业改组改制时要尽量安排好残疾职工。任何单位不得以职工残疾为由将其解聘或辞退。作者:唐正芳 任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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