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03月05日
北京消息据《市场报》报道,中国有关反洗钱的三大法规日前正式实行。今后,所有个人账户中出现20万元以上的
款项划转都将受到监控。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这三部法规包括:《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
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根据这三个法规,一些大额的人民币支付 交易将被监控
。包括企业之间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单笔转账支付;金额20万元以上的单笔现金收付;个人账户20万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等。当日存取外汇现金1万美元以上;当日非现金交易,个人10万美元以上,企业50万美元以上的大额外汇交易也在金融
机构的监控之内。被金融机构监控的账户,如果出现资金流量异常现象,金融机构须逐级上报,一旦发现涉嫌犯罪的,须报告
公安部门。目前,我国所有的商业银行均已开始对大额、可疑资金进行监控。中国人民银行还表示,正在筹建大额可疑交易检
测系统,准备通过计算机网络,监控异常的资金流向。对于新法的实施,公安机关表示,这将有助于他们从异常的资金流动中
发现犯罪活动的线索,从而建立起由钱及人,由人及案的新办案模式。同时有关部门也表示,在反洗钱操作中,不会干涉个人
的合法金融活动,公安部门也将对银行提供的资料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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