澡票涨价不应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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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06日09:19 黑龙江日报 | ||
吕廷姣 本报记者 芦伟坤 浴池用水涨价了,顾客拿着涨价前购买的联票去洗澡却得另外加钱,面对此种现象,顾客该不该交钱呢? 近日,消费者戚发任向本报反映,位于哈市道里区红霞街某单位的浴池以水涨价为由 对此,记者采访了哈尔滨金石律师事务所律师宋绍中。他说,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对于浴池已售出的联票,浴池和顾客双方已构成洗浴合同,如在此联票使用期间浴池用水涨价了,那应由浴池承担该风险责任,对于已售出的联票应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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