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新政策 社会福利企业可减免税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06日10:36 江南都市报 | ||
大江网讯 记者邹文彪报道:今后,对于安置一定比例残疾人员就业的社会福利企业,可享受优惠政策。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南昌市新出台的《兴办社会福利企业的有关优惠政策规定》,决定将一批效益好、应税额较高、劳动密集型,适合残疾人就业的企业转为社会福利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 对安置“四残”人员(盲、聋、哑、肢残) 占企业生产人员50%以上(含50%)的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