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财政赤字是怎么产生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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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06日15:33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3月6日电新闻背景:财政赤字是怎么产生的 财政赤字,专指政府支出超过收入的部分。即意味着政府当年要“花”的钱比“挣”到的钱要多。新中国建立50多 年来,我国有赤字的年份近30个。自1980年以来,除了1985年有25亿元的账面结余外,其余年份都有赤字。 按照规定,地方财政上是不允许设立赤字,故此通常所称的财政赤字,即是中央财政赤字。以项怀诚所做的预算报告 为例:2003年中央财政总收入安排为11940亿元,中央财政总支出为15138亿元,两者相抵便意味着政府要“花 ”的钱比“挣”到的钱要多出3198亿元。 赤字部分的缺口,就要靠发债来填补,即“用新债还旧债”。在预算报告中,今年国债发行的总规模为6404亿元 ,用于到期需要归还的国内外债务本金为2956亿元,弥补赤字3198亿元,中央代地方政府发债250亿元。 从1979年以来出现的财政赤字看,只有1981年发行的国库券和保值公债收入用于弥补1980年和1981 年的中央财政赤字,其他年份的国债收入都作为财政收入。1994年以后,财政正式不再向中央银行透支和借款,全部财政 赤字都通过向社会发行国债来解决。 我国统借统还和统借自还的借款,在预算中采取同时列收列支的办法。从形式上表现为弥补财政赤字的手段,但实质 上这些借款直接用于建设项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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