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十条禁令约束机关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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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07日15:08 江南都市报 | ||
大江网讯 记者刘华报道:从昨天开始,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在机关单位推行“十不准”,以此来规范机关人员的行为。据了解,此举在南昌市属于首创。 据介绍,“十不准”主要指不准散布与党和政府的政策相违背或有损于党和政府形象的言论;不准搞小团体、压制批评和打击报复;不准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乱纪行为;不准对群众和客商态度冷漠、生硬、蛮横;不准无故迟到、早退、旷工和在上班时 新区党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对违反“十不准”者,一经查实,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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