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维修网点也分“星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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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08日18:08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丁文亚)今后,消费者将可根据家电维修店门前挂着的等级标牌来选择维修点。记者昨天从国家经贸委 获悉,一支专门负责对国内家电维修企业进行等级评定的专家委员会宣布成立,标志着日前公布的《家用电器维修服务部等级 评定规范》开始正式实施。 依据国家经贸委日前颁布的《家用电器维修服务部等级评定规范》,国内家电维修网点将从高至低评定为五个等级: 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规范》规定对所有维修点在硬件设施上都进行了严格的规范,例如,维修点的营业面积至少要有25平方米,特级 维修点则要在100平方米以上等。所有维修点必须在接待间内明示维修服务收费价目表,上门服务时也应先主动出示价目表 。 除了场地、设备、设施、人员素质等具体要求外,《规范》还对服务质量提出特别规定。《规范》中要求,特级家电 维修网点的上一年度服务投诉量占维修服务量的1%以下,最低等级的维修点也必须保证上一年的服务投诉量在5%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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