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调整粮食保护价收购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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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10日14:50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马玉清许维彬)为进一步放开粮食市场,经省政府批准,从2003年新粮上市起,淮河以北地区的稻谷包括中晚籼稻和粳稻、淮河以南地区的小麦包括白小麦和混合小麦退出保护价收购范围,由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及其它具有收购资格的用粮企业,根据市场供求情况自主确定收购价格,随行就市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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