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告官”,“官”缺席——人大代表质疑这一怪现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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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10日19:59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3月10日电(记者陈芳沈虹冰)“只要是政府成了被告,法庭的被告席上就常常不见人影,空空荡荡, 法院很多时候只能缺席审判。”谈起在“民告官”案件审理过程中,“官”拒绝出庭的怪现象,出席“两会”的法律界全国人 大代表说,“缺席审判并不影响法律效力,但却反映了我们一些地方政府和领导对法律的错误态度。” 是藐视还是丢面子 行政诉讼官司,通常被人们称为“民告官”。由于行政机关与群众个体相比,力量“悬殊”,加上这些诉讼大多具有 一定的代表性,“民告官”官司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 据统计,人民法院5年来共审结行政案件近50万件,已受理的行政案件几乎涉及所有行政管理领域。一个常见的现 象是,这些“特殊”被告常常不出庭。东部某市曾有一个统计,在全年2000多件“民告官”的案件中,无一位行政长官出 庭。 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赵仕杰说:“政府消极应诉的原因是,认为我是代表人民的政府,政府机关 不可能做错事,做错事也不应该用这种方式对待。这是一种观念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认为,长期以来,一些政府干部认为官与民的关系就是官管民,官为 民,思想上很难接受被推上被告席的现实,觉得“民告官”破坏了自己的声誉,降低了政府的威信。我国已经加入世贸组织, 无论是政府还是公民,都将面临更加刚性的行为规则。如果还是一味地靠“缺席”来保“面子”,护“威严”,对法律的广泛 推行和国家的民主法制化进程都不利。 执行难,“有理”变成“有气” 据介绍,近年来,各地披露的政府败诉事件越来越多,但这类审判结果执行起来往往难度较大,不少“被告”利用政 府的职权与法律周旋,个别人甚至动用手中权力打击报复原告,不但使许多“判决”不了了之,也让老百姓对法律失去了信心 。 赵仕杰代表说,从我们审理的此类案件来看,一般进了诉讼程序的,往往都是‘官’输,但这类案件明显比其它案件 难打。很多时候,赔偿数额虽然很小,而判决往往执行不了。实践中,很多人为了回避矛盾,避免激化矛盾,不愿意得罪行政 机关,往往找出很多理由不执行。使当事人由‘有理’变成了‘有气’。” “红头文件”,依法行政是准则 来自东部某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统计表明,过去5年办结的行政案件中,有1669件行政决定被撤销和变更,4548 件因原告起诉而使行政机关主动改变了其具体行政行为。维持原行政决定的仅占21.5%。 赵仕杰代表说,这些数字说明政府机关的行政行为亟待进一步规范,同时也表明法院有能力通过行政审判保护公民的 合法权益。近年来,随着“红头文件”由“隐秘”走向公开,群众可以掌握更多的政策信息,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识,“维权” 的基础和意识也得到充分加强,“民告官”案件的激增是一个晴雨表。与此同时,一些地方“红头文件”和法律“撞车”时常 发生,必须注意纠正。 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实施,“民告官”由“官”负举证责任,老百姓可以向法 院申请调取证据,行政机关不出庭证据无效,“偷拍”、“偷录”无害他人可作证据。人大代表认为,这无疑打通了一直以来 制约行政审判的瓶颈,对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和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具有积极、深远的意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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