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公路客运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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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11日09:05 长江日报 | ||
湖北省公路客运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出台,3月20日始,湖北省内汽车超速行驶最高罚款额由过去的5元上调至200元,并扣3分。 对于客运车辆超载,每超一人罚款50元,超载20%以内扣3分,超过20%的扣6分。并责令就地转运旅客,转运费用由被处罚的当事人承担。 省交警总队长张广宏称,我省现用的公路交通管理办法是1998年制定的,已远远滞后于社会发展。新办法重点放在提高客运从业门槛,加大从业人员、车辆核查密度,强化运营个人、主管的责任,重罚违章者。全省各交警大队将设立3至5人组成的专业便衣跟车队,长年跟车督察。 4月15日至5月15日,全省将突击检查,严惩违规者。 两种情形“休息”一年 一、因违章驾驶被吊扣驾驶证累计达6个月或因违章记满12分的; 二、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负次要责任以上,或发生一般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的。(记者陈勇 通讯员谢先国赵嵩 实习生郑昌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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