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年龄成判案关键 女法官不惜千里取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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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11日10:23 金羊网-新快报 | ||
为了求证一位可能被判死刑的毒犯是否成年,广州一名女法官竟不远万里奔赴新疆取证,最后作出公正的判决。近日,记者对这名法官进行了专访。 千里核实死刑犯年龄 这名女法官叫余锦霞,是广州中院刑二庭的审判员。 在去年审的一宗走私毒品案中,由于几名被告走私毒品的数量巨大,依法可能要判死刑。庭审时,一名被告马某的辩护人突然出示了由被告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被告犯罪时尚未成年的证据。 主办此案的法官余锦霞对该证据进行研究时却发现,出具证据的派出所此前曾出具过一个与此相反的证明,向当时的侦查机关证实被告犯罪时已成年。 一面是人命关天,一面是可能放纵犯罪。向领导汇报后,余锦霞决定亲自去被告户籍所在地的新疆取证。几经辗转,余锦霞到达了新疆一个叫“种羊场”的小镇。在派出所,余锦霞翻看了被告人的户籍资料,发现被告人马某犯罪时的确没有成年,但户籍资料有改动的痕迹。余又驱车赶到被告人所在的村,在当地部门的配合下,最终找到了当年为马某接生的接生婆,弄清了被告马某的真实出生年月,证实了马某犯罪时并非未成年。 从新疆回来后,合议庭依法判处被告马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能干法官打字员出身 花这么大的精力,只为核实一名被告人的年龄,值不值?面对记者的提问,余锦霞笑而不言,她表示,她的最大愿望是将自己审的每件案件都办成“铁案”。 广州中院研究室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余锦霞是中院去年的“办案能手”,办案数量在院里名列前茅。但出乎记者意料的是,这位能干的法官竟是打字员出身。余锦霞笑着对记者说:“当年我最大的愿望就是当一名书记员!”凭着对法律“业务”的满腔热情,10年来,余先后拿下了法律大专、本科文凭,并凭着过硬的法律业务能力,不但当上了书记员,还考上了助理审判员、审判员。 马红华成为拒腐镜子 余锦霞进入业务庭后,先后参与了“9898”湛江走私案等大案要案的审理工作,自己都想不起到底审了多少贪官了,但印象最深的还是“张林生系列案”中张林生的女助手马红华。 在“张林生系列案”中,马红华因受贿716万元被广州中院判处死缓,主审法官正是余锦霞。“庭审时,她从头哭到尾,哭得声音都没了。我当时很感慨:早知如此,何必当初?作为一名法官,我也经常面对各种诱惑,从那时开始,我就把马红华当成一面镜子。”新快报记者温建敏 通讯员杨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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